1、弄清事实:在对所受处分提出异议之前,首先需要弄清楚个人在事件中切实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哪些,所犯错误的程度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处分,把这些事实分析清楚。
2、找足证据:作出处分决定的单位或机构一般要在一定是事实依据或证据的基础上才能给出处分,所以如果对所受处分不服,就要找到更加充分的证明证据,在此基础上才会为之后的行为提供保障。
3、及时反映:如果事件很小,受到的处分也不大,可以先在前两步的基础上向自己的直管领导反映自己掌握的情况,合理表达诉求,逐级进行解决。
4、提请复审:个人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在受到处分决定之后的30日内向监察部门提出书面的复议申请,如实准确提供相应信息、证据等,按照程序等待复审结果,如果仍不满意处分结果,可在30之内再向上级监察部门提出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将作为最终的处分决定。
5、申请仲裁:个人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基础上,可以依法直接向本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法维护个人权益。
6、认真反思:要及时反思个人受处分的原因,认真总结,及时纠正,作为今后工作中的警示和借鉴,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不然既影响个人生活,还对职业生涯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