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3、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3、补发 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时间:2024-10-13 18:47:38
1、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3、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3、补发 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