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经过户,未拿到呻漆戢髋尾款可以向法院起诉,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义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2、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4、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扩展资料:
二手房已过户,买家不付尾款审判案例
小于有一套带阁楼的精装三居室想要出售,便找到中介,中介告诉小于,小于的房屋位于顶楼,还有阁楼,面积较大,可能不会很快卖出,所以要报出合理的价位。小于便降低了心理预期,报出了120万的价格。
一个月后,中介告知小于,小孟夫妇看中了房子,但是手头钱不够,缺30万,想要分三期付,每期付10万,最后一期在2014年3月31日前付清。卖房心切的小于答应了这个条件,在小孟还欠付30万房款的时候与小孟办理了过户手续,小孟夫妇出具了欠条。
本想自己的好心会换来小孟按时履行承诺的结果,可谁知,小孟拿到房产证,住进了房子以后,对房款一拖再拖,到2014年7月10日,小孟还拖欠20万元房款没付。小于忍无可忍之际,一纸诉状把小梦夫妇告上法庭。
经法庭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小于与小孟夫妇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小于按照约定交付了房屋,小孟夫妇亦应当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现小孟夫妇拒不支付剩余购房款,属于违约行为,除应当支付剩余购房款20万元外,还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20万元为基数计算,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故法院判决小孟夫妇支付小于购房款20万元,并支付自2014年3月1日起至购房款付清之日止以2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判决生效后,小孟夫妇主动付清了款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二手房已过户 买家不付尾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