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聘现有物业公司首先需要小区有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小区如何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呢?请参考下方的链接--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2、筹备业主大会,并提前告知全体业主和街道办。筹备工作由业主委员会负责。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可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议议题、召开时间、地点),并且应当同时告知所属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
3、召开业主大会,解聘原物业公司,新聘物业公司。就物业管理事宜进行投票表决,计票结果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的业主投票同意,则通过该项议题,可以授权业主委员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4、将决议书面告知原物业公司,并在小区区域张贴书面决议。
5、招标。授权业委会或者委托第三方负责招标,拟定管理要求和费用标准,做标书,联系物业公司或房屋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物业招标。
6、由业主联合组建评标小组,可以外请物业专家做参考意见,请房屋主管部门领导参加以示公允,评标,并选出中标的物业公司。
7、由业委会向业主大会做招投标报告,并出示评标过程及最终结果,业主大会对业委会的结果进行投票表决
8、表决通过,由业委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协议,安排新老物业交接手续,新物业进场。表决否定,则重新定标或者重新评标选定新物业。
9、☆☆☆物业管理公司更换是一项极为困难并具有一定风险的工作,为使更换物业公司的行为具备充分的群众基础和法律依据,首先应召开产权人大会并做好保密工作,防止过渡期出现管理真空,同时也应避免出现有关财务账务修改和资金转移,使产权人和使用人利益受到损害。
10、备案。根据评标结果,业主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并及时报区住建局、所在的街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