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实际是一种用益物权,他指房屋的非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权。
2、一般来说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其中也包括居住使用权。
3、回迁安置房在拆迁安置的过程中,安置人口对回迁安置的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权,是解决所有拆迁安置对象的共同居住问题。
4、承租的公房按照法律规定,这类承租的公房不能继承,只能进行承租人变更。
5、居住权纠纷出现时,房屋产权人先向法院提起腾房诉讼要求居住人腾房,在房屋居住的人认为自己对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权,可以另案提起用益物权的诉讼。
6、如果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权利的主张人对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权,前期的腾房案件,法院就会驳回房屋产权人腾房诉求。
7、总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