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流程正常注销后是不能恢复的。法律依据在于后者的第四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2、第二,如果想要恢复,可以考虑“拷贝”原来的公司。即按照公司注销前的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重新鲱牮编讨申请注册新公司。但是有限制。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相同或者相近的,登记机关不予以核准:(一)企业被撤销未满三年的;(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三年的;(三)除前两种情形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一年的。
3、第三,在公司注销过程中,可以撤销注销公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