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航控制系统使储存和保持任何车速成为可能,其中的车速可从40到200公里、小时。车辆上坡或下坡时,可能会与储存的车速有偏差;如果道路条件不允许保持固定的车速,请不要使用巡航控制。对于配有自动变速器的车辆,只有在自动模式下时才是使用巡航控制。请参见“控制指示灯”。
启动
1、按方向盘遥控开关控制指示灯上部,控制指示灯启亮。加速到所需的车速,旋转指轮到SET/-,当前速度会被储存并将保持此速度行驶。此时可以松开油门踏板。踩下油门踏板可以提高车速。松开油门踏板后,将恢复到先前储存的速度。在启动巡航控制的情况下,如果点火开关关闭,当点火开关再次接通时,巡航控制保持启用状态。
提速
1、在巡航控制启动的情况下,将指轮旋转至RES/+或短时反复旋转至RES/+;车速保持提高或小幅度提高。或者,加速到所需要的车速并通过旋转指轮到RES/+进行存储。
减速
1、在巡航控制启动的情况下,将指轮旋转至SET/-或短时反复旋转至SET/-;车速持续降低或小幅度度降低。或者,降低到所需要的车速并通过旋转指轮到SET/-进行存储。
解除
1、 按摇杆开关控制指示灯下部,控制指示灯熄灭。巡航控制解除。 自咿蛙匆盗动解除: 车速低于约40公里/时, 制动踏板被踩下, 离合器踏板被踩下, 换挡杆在N档, 牵引力控制系锱亻绢螬统或电子稳定性控制在工作。 恢复存储的速度 当车速超过40公里/小时时,旋转指轮到RES/+。会得到预先设置的车速。 删除预先设置的速度 通过按下按钮或关闭点火开关,可删除预先设置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