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的明式家具,一般是指在继承宋元家具传统样式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由明入清,以优质硬木为主要材料的日用居室家具。根据有关文字资料,它起始时被称为“细木家具”,或者“小木家具”。
2、起初,这种“细木家具”在江南地区主要采用当地盛产的榉木,至明中期以后,更多的选用花梨、紫檀、等品种的木材。当时人们把这些有美丽花纹的木材统称“文木”。特别在经过晚明时文人的直接参与和积极倡导,使得这类时髦的家具立即得以风行并迅速蔓延开来。
3、细木家具具有经久耐用的实用性和隽永高远的审美趣味,它以一种出类拔萃的艺术风貌,成为中华民族文明史中一颗艺术明珠。这种家具生产于明代,时代特色鲜明,故称其为“明式家具”。
4、明式家具的生产和发展,主要的地域范围在以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这从传世家具实物以及文献中都可以看得到,这一地区的明式家具依旧持续着鲜明的特的风格。
5、直至清早期明式硬木家具才普及到各大城市,但由于明式家具始于江南苏州,人们把苏州明式家具看成明式家具的正宗,又称它为“苏式家具”或“苏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