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沟通确认,再前往律所# 一般地,当事人应当先通过拨打律所的咨询电话确认律所的工作时间和律师的在所时间,经与某一位律师沟通确认后,在约定的时间到律所进行咨询。因律师不需要在所坐班,多忙碌于各地开庭、办案,故直接来所咨询对于当事人来说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些当事人事先未与律所联系,就直接前来,结果由于距上班时间相去甚远而被迫在门外等待,或长时间的在所内等待律师,浪费了当事人自身宝贵的时间。因此,“先沟通确认,再前往律所”是对双方都有益的行为习惯。
2、#拆迁维权的基本心态#一旦进入拆迁维权过程,被拆迁人一定要做好充分的思想跤耧锿葡与心理准备,即这是一个较为漫长、艰难的维权过程。这是征哪纳紧萄地拆迁维权的本质所决定的,短期内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 因而,在维权过程中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就显得尤为重要,有时甚至是最终成败的决定因素。充分信任自己委托的代理律师,与律师紧密沟通、有效合作,切实做好律师交给的任务,杜绝“聘请律师了我凭什么还要干活,要你律师是干嘛使的”这样的错误想法,是维权当事人应当清楚的基本原则。上述说法看似空洞,实则是最为实际的“拆迁维权常识”之一。毕竟,听律师的安排,总比现学拆迁法律知识要容易得多。
3、#心平气和与律师沟通#当面临强拆威胁时,大多数被拆迁人都会表现出惊慌失措的状态来,这实属正常。然而必须知道的是,过分情绪化完全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可能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得不偿失。实践中,一些当事人习惯将怒火与怨气发泄在代理律师身上,甚至拿律师助理等年纪较轻的律所服务人员“撒气”,采取一些过激的言辞指责、谩骂他们,这都绝非明智之举。当事人一定要牢记,只有与代理律师通力合作,才能最终赢得期待中的合理补偿。动辄发火动气,只会给自身权益的实现带来困难与损失。
4、#牢牢把握维权的时机# 作为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我们始终建议被拆迁人要有尽早启动维权工作的意识。在尚处于“没签(补偿协议)没拆”的情况下,通过依法维权取得合理补偿的可能性是最高的。如果房子已被强拆,但并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维权依然很有必要,但相较于房子仍在的情形维权难度势必加大。 实践中有极个别的当事人在房子已被拆除,协议也已签订,甚至安置房已入住,补偿款已到手的情况下仍选择聘请律师维权,甚至表示“要争一口气”,实在不是理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