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规定

 时间:2024-10-24 20:32:16

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规定

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

  (二)律师事务所的宗旨;

  (三)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四)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

  (五)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

  (六)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

  (七)本所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八)律师事务所有关执业、收费、财务、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

  (九)律师事务所解散的事由、程序以及清算办法;

  (十)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解释、修改程序;

  (十一)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其章程还应当载明合伙人的姓名、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律师事务所章程的内容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律师事务所章程自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决定之日起生效。

  • 一致性评价或将在中药领域开展
  • 在word如何给照片加上相框?
  • 揭秘渣土车运输管理系统的车辆管理业务
  • 华为手机怎么把录音转成文字
  • 孕早期9个身体变化详解
  • 热门搜索
    防控疫情手抄报内容 烈士手抄报简单又漂亮 心理健康知识手抄报 文明手抄报图片 手抄报清明节 有关绿色环保的手抄报 新学期新征程手抄报 普通话手抄报简单 手抄报图片大全5年级 病毒手抄报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