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劳动者发生事浣半柚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企业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碘钹阏螗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人社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企业超期为伤者所受的受伤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就不再受理,如果企业是已为伤者参加社会工伤保险,就会影响伤者工伤待遇的报销,伤者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企业承担。
2、(二)企业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伤者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慷嗅恨琐申请。如伤者超过1年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不再受理,如果企业不确认伤者的受伤事故是工伤,伤者就不能以工伤条例标准向企业主张权利,但可以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向企业主张权利。
3、(三)伤者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不一定非要本人前往提出,如果伤者因故不能本人前往,可以由伤者的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代为提出。
4、(四)如果企业没有为伤者参加社会工伤保险,要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企业和伤者存有劳动关系的证明,一般是劳动合同。如果不能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伤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出存有劳动关系的请求,待劳动仲裁结果下来,伤者可以向人社部门提交仲裁裁决书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