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北仑区(不包含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此类对象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时间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
2、学历和年限要求: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3、 根据《宁波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士登记细则(试行)》(甬经信组〔2018〕24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骀旬沃啭时,公需科目不得少于18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2学时)。未达到要求的,申报时间作相应延长。 2020年度职称申报时,要求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需满足结构比例和数量要求,且2018年至2020年继续教育累计满270学时。继续教育学时信息以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系统信息为准。继续教育学习情况纳入评审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