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法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价值的一种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惜牡惶圮价值,得到增加值。GDP=总产出-中间消耗=增加值。
2、收入法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GDP=工资+利息+利润+租金+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折旧。
3、支出法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产品和服务的最终去向,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和货物与服务净出口三个部分。GDP=总消费+总投资+政府购买+(出口-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