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公司未报导致过了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赔偿,工伤认定也该去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本人申壁架特鸵报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超过该期限的,劳动保障部门不再受理。当然,如果有合理事由的,另当别论。
错过了3年工伤申请期限,虽然无法获得工伤认定和享受工伤待遇,但可以提起侵权赔偿之诉。因为劳动中遭受事故伤害的,也属于侵权损害。
《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你于2007年8月受事故伤害,至今仍在3年之内,因此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误工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需指出的是,工伤赔偿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而且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在责任划分方面也有所不同。
具体而言,职工一旦被认定为工伤,不论本人对事故的发生有无过错,都可获得全额赔偿。而在侵权赔偿中,如果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误以为得在治疗结束后才能维权,结果因超过法定期限而难以维权。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如果单位未主动申报工伤,劳动者本人应及时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获得更好的赔偿。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