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谁欠谁的?谁是债务人?谁是债权人?一定要弄清楚。欠条,是债务人单方向债权人出具的,因此落款处写谁的名字,谁就是债务人(欠款人),也可以在欠条正文首部注明债务人姓名。
2、怎么欠的?欠条应简要说明欠款事实,即欠款时间、欠款地点、欠款原因、欠款方式。欠款时间决定了最长法律保护期,欠款地点影响案件的管辖,欠款原因决定了法院受理案件时的具体案由,且保证该纠纷不受双方之间其他经济纠纷的影响,欠款方式影响了举证责任的承担。比如,2015年4月5日张三借给同村的李四现金5000元。2015年4月5日(欠款时间),同村(可以联系户籍地址或经常居住地,确定欠款地点),借(欠款原因,是民间借贷而不是做生意产生的货款),现金(欠款方式,即该借款的支付方式)。有的欠条写的是“今借XX现金XXX元”,这显然是不严谨的。因为,一般来说,借款事实发生时,借款人写的是《借条》,出借人催债时,借款人写《欠条》,欠条是对欠款事实的承认。此外,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以实际交付财物为准,“借”不如“借到”,“借到”兼具“借”和“收到”双重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