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残疾人本人(已从事个体经营者)要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携带身份证、残疾证、个体经营工商执照、申请书、一寸彩色照片1张。
2、 第二,乡镇(街道)残联负责人对申请人提供的相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帮助申请人填写《残疾人个体就业补助资金申请表》上报至县(区残联)。
3、 第三,县(残联)对收到《残疾人个体就业补助资金申请表》进行审核,通过后上报至市残联。
4、 第四,市残联对收到《残疾人个体就业补助资金申请表》进行审核,通过后汇总上报至省残联。
5、 第五,省残联根据各市上报情况向下逐级分配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区)残联负责发放至残疾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