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企业年度报告公示
工具/原料
《年度报告书》(网络直接填报,无需下载表格)
在线申报地址:http://wsgs.fjaic.gov.cn/notice?change=1
申报条件
1、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报送年度报告。
2、2013年度报告时间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前。2014年度报告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再报送2014年度报告并公示。在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按照要求申报并公示了2013年度报告的,不再重新申报和公示。
3、企业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有误的,应当在该年度报告报送截止日期(6月30日)之前及时更正。更正前后的内容同时公示。
申报材料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可自主选择公示内容包括: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上述(1)(2)(6)项内容为企业报送年度报告时的即时信息,其他内容为截止到企业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私营企业还需另外申报就业再就业、非公党建信息(不公示)。
办理流程
1、网络填写-网络报送-网络公示
法定期限
1、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办理机关
1、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省工商系统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http://www.fjaic.gov.cn/Service/
收费标准
1、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