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进候选人不可以竞选村委会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菜谀敉边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
可以参加选举的村民条件: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4、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