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于遗产继承最新政策

 时间:2024-10-30 14:27:57

1、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根据上述规定,对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方式继承房屋的行为均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上述规定,对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方式继承房屋涉及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辎业宾羞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法定继承人继承(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继承(遗赠)土地、房屋权属应当按规定征收契税。

4、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继承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上述规定中的“继承方式”应当包括《继承法》中规定的所有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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