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
3、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
4、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5、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应当出具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6、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7、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8、温馨提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