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死亡公证(正常死亡)办理所需材料包括:① 申请人(即死者的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原件② 申请人户口薄原件,集体户怠蕨羚硎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③ 申请人与死者的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④ 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⑤ 死者身份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死亡鉴定书或火化证等;⑥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2、死亡证明哪里可以开?依司法部有关死亡公证的规定及中公协《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出具死亡证明的单位一般是医疗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法院。
3、村委会或事业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可以公证吗?不可以。公民死亡,涉及权利主体之消灭,引发一系列公法、私法上法律后果,系极重要的法律事实。在证据法上,死亡之事实,一般须由有职权出具死亡证明疟觥窖捎单位的公文书证予以证明,其他的证据最多只能算是辅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