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孩子怎么判抚养权,涉及到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孩子未来成长教育等许多方面的因素。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提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但愿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2、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第一是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第二是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第三是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第四是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
1、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2、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第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第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懈吡赜痖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第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3、第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第五: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第六: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第七: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1、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应当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1、父母双方可协议图亲莉植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第一:孩子的年龄。第二: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第三:双菱诎逭幂方的受教育程度;第四: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第五:孩子的生活习惯。第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但总的原则在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