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条件
2、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2、申请验收的档案属于莲都区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3、申请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的项目应具备:(1)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2)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3)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4)基本完成了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4、申请验收的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应按照档案工作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和档案工作行业标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等相关规定进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