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的心理相容性是夫妻性格、气质、感情和意志方面的相容。
2、从气质上来论,人可分成四种类型:第一种是暴躁型。这种人坚强、不沉着、容易兴奋急躁,在生活上属胆汁质;第二种是活泼型。这样的人坚强、沉着、好动,同多血质。第三种是恬静型,其性格坚强、沉着但有惰性,属粘液质;第四种是软弱型,其中有好动的,也有懒惰和不沉着的,属于阴郁型气质。在社会生活中,也有介乎其间的混合型、过渡型气状。
3、气质不同又得不到夫妻双方的弥补和融合,也容易失去夫妻的心理相容性,导致婚姻关系破裂。
4、性格不和是夫妻关系不和谐、甚至破裂的一个重要原因。如在夫妻生活中,一方生性快乐达砰攒硎冖观,很容易受别人性情的感染,为人随和,易于交往,而另一方则情绪急躁,对任何事都很斤斤计坂叹蝠咪较,一方爱吵闹,但也容易很快忘掉,随时可以言归干好,而另一方可为任何一件小事而长久耿耿于怀、郁积在心。具有这样完全不同性格的夫妻,如果不进行自我调整、相互适应,就很难保证婚姻的幸福。
5、并非任何一对夫妻在气质上不同其婚姻必然都是失败的。因为一个人的气质不仅取决于其所属神经系统的类型,还取决于其所生长的环境和所受的教育。
6、不同气状的夫妻还可以在婚后的生活中相互调整,做到心理上相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发现,有不少婚姻美满的夫妻从气质上大相径庭,这就是相互调整和适应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