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7月10号,在和平、河北、东丽、西青、塘沽、宁河、交管局举行。
2、每月10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举行(遇节假日顺延),其中,每季度首月10日,在和平、河北、东丽、西青、塘沽、宁河、交管局举行;每季度次月10日,在河西、河东、汉沽、大港、武清、蓟县举行;每季度末月10日,在南开、红桥、津南、北辰、宝坻、静海举行。
扩展资料:
天津市公安局将接待日延伸为“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即市公安局局长每月10日、公安分局局长和市公安局直属单位负责人每月20日、科所队长每周一次、社区民警和交通事故民警每隔一个工作日集中接待群众来访。8年来,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共接访10.3万件次。
该局还逐步建立了“四级走访征求意见”、“四级向社会报告工作”、“四级定期向党政领导汇报”等制度,形成四个“四级”接访机制,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缓解群众情绪的“减压阀”和检验公安执法的“晴雨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公仆接待日今日与您相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