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直接分配法是指在各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费用,直接分配给辅助生产以外的各受益单位,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的产品和劳务,不互相分配费用。
2、二、计划成本分配法是指根据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数量及其计划单位成本,计算为各车间、部门提供服务的产品和劳务数量应分配的费用。
3、三、对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实际成本与按计划成本计算的分配额之间的差额,为了简化核算,可不再按受益比例进行分摊,而直接增加或冲减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4、四、一次交互分配法。一次交互分配法是指辅助生产车间的费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分配。
5、五、第一阶段将各辅助生产车间互相提供的服务量按交互分配前的单位成本,在辅助生产车间之间进行第一次交互分配;
6、六、第二阶段再将各辅助生产车间交互分配后的费用(即原费用加上交互分配转入的费用,减去交互分配转出的费用)。
7、七、按其提供给基本生产车间和其他部门的服务量和交互分配后的单位成本,在辅助生产车间以外的各受益单位之间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