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远程审方的连锁门店应在显著位置挂牌或通过电子显示屏明示,告知顾客“本店为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药店”。
2、参加远程审方的药店需要配有相关说明,提供远程审方执业药师身份证明和资质证明。
3、申请开展远程审方的连锁门店,可不再配备执业药师,每家门店至少还应当配备1名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作为质量负责人。
4、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还应当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中药钞讪话变师或中药学(含中医学)专业中专以上药(含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复核,接受执业药师指导,承担药品质量管理职责,开展药事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