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每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启动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针对种植业,膈套甘勰主要是扶持蔬菜水果等种植类企业所涉及开展的,初加工设施建设时,可申请此项资金扶持。主要扶持:农产品储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的建设,针对水果蔬菜等优势产区; 项目实施区域和扶持对象逐步向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推进集中连片建设;通过资金补助、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等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出资,自主建设农产品初加工设施
工具/原料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设施建设申请表》
合作社营业执照,农户要准备户口本或身份证
设施建设现场拍照,提交电子版申报资料
申请流程及补助对象、标准、方式
1、领取并按要求填写《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设施建设申请表》,之后依次到乡镇政府、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审批盖章
2、按相关建设的技术标准及要求建设,完成之后向农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公示7天,无异议之后,兑现补贴资金
3、补助对象: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自主建设的农污僻莆姆产品初加工设施 为主;其中,每个专业合作社补助数量不超过5座, 每个农户补助数量不超过2座
4、补助标准: 按照中央财政资金对纳入目录的各类设施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最高补助34万元,最低补助1万元。
5、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