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需经过三道程序,拟定—公告—审批。
2、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
4、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5、那么其作出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
时间:2024-12-03 17:55:05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需经过三道程序,拟定—公告—审批。
2、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
4、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5、那么其作出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