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大多数律师都是诚信、优秀、专业且有责任心的,不讲诚信的律师是非常少的,但也存在一些这样不讲诚信的律师,从而危及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2、其次,律师如果不诚信,则不诚信的对象包括多方面的,既包括对当事人的不诚信,也包括对法官或者同行或者律协的不诚信。律师的不诚信产生的影响也会因为对象或者程度的大小而造成不同的危害后果。
3、再次,律师对当事人不诚信的第一个方面是律师的责任意识淡薄,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忽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从而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利益遭受损失。
4、同时,律师对当事人不诚信的第二个方面是律师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敷衍塞责,不尽职尽责的服务,从而因为服务的质量以及服务的时间不及时造成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利益的危害后果。
5、另外,律师对当事人不诚信的第三个方面是律师不负责任的乱许诺当事人,例如保证自己能够为当事人打赢官司,保证能够要回来多少钱等等,这些都是律师对当事人不诚信的地方。
6、另另外,律师对当事人不诚信的第四个方面是挑拨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如果律师挑拨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就是律师对当事人不诚信的表现。
7、最后,律师对当事人不诚信第五个方面是律师违反行规、所规,私自接受委托,我们知道律师不能单位接受案件,必须以律所的名义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如果律师私自接受案件,就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不诚信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