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免签证费
2、停 留 期:30天以内(访问就业暂时访问人员为90天以内),有效期六个月
3、签发对象:参加友谊赛、各种活动或会议- 以参加各种活动或会议(国际会议)、文化艺术、宗教仪式、收集学术资料及其他类似目的而短期访问者- 参加在韩国举行的友谊赛的人员中,只有获奖后才能得到奖金的参赛者※ 获取超出停留费用的报酬者除外
4、韩方所需材料:1. 邀请函(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2. 事业者登录证明或固有代码证复印件3.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