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2、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
时间:2024-10-13 09:59:23
1、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2、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