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中,要求前后期间提供相互可比的会计信息的原则是“一贯性原则”。一贯性原则是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如果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原因和变化的情况及其对会计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
在会计核算中,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往往会导致不同会计期间成本、收入等指标口径的不一致,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最终影响到会计信息的价值。
坚持一贯性原则,不仅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而且可以制约和防止企业通过变更会计方法人为地操纵成本、费用和利润等会计指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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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其他原则
1、客观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会计核算的客观性包括真实性和可靠性两方面的意义。真实性要求会计核算的结果应当与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一致;
可靠性是指对于经济业务的记录和报告,应当做到不偏不倚,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不受会计人员主观意志的左右,避免错误并减少偏差。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因此,必须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和资料可靠。
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在实际工作中,交易或事项的外在法律形式并不总能真实反映其实质内容。为了使会计信息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不能仅仅依据交易或事项的外在表现形式来进行核算,而要反映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
违背这一原则,可能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会计核算上将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就是这个原则的具体体现。
3、相关性原则亦称有用性原则,是指企业会计提供的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会计信息与使用者的决策密切相关,表现在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帮助决策者预测未来,把握可能的结果,从而改善当前的决策;同时,提供的会计信息也能为决策者证实过去的决策产生的结果,从而修正或坚持原来的决策。
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应坚持这一原则,在收集、加工、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贯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