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1:A公司将一项工程发包给B公司,工程造价1000万元。B公司把其中的200万元分包给C公司,B公司采取简易计税,B公司收到工程款1000万元,开具发票上的税额为1000/1.03*3%=29.12万元,差额纳税额=(1000-200)/1.03=23.3万元,A公司取得发票的进项税额为29.12万元。(一)体现在分录上:(单位:万元)1.B公司收到款项,全额开票借:银行存款 1000贷:工程结算970.88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9.12(=970.88*3%)2、取得分包发票,差额纳税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94.18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82贷:银行存款 200B公司差额纳税=29.12-5.82=23.3万元(二)体现在申报上,通过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的填写实现差额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