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保断交三个月,可以续交,这个断交对退休政策没有影响。在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以依法享受退休待遇。相庙堠杼寺关法律法规:
2013年8月前已经领取养老金的单位退休人员,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单位缴费情况的影响。2013年8月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单位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需要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由个人按照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或者一次性缴足规定年限,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需继续缴费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用人单位和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应填写《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请表》,由职工本人自愿选择按照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或者一次性趸缴至规定年限,职工本人签字确认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表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附件申报。
扩展资料:
成都用人单位办理人员补缴:
(1)增加时间为上月以前(不含上月)或需补缴上月以前(不含上月)的社保费,用人单位需填报《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同时提供补缴期间该职工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工资发放清单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和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方能办理。
(2)经法院判决、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或社保稽核需补缴社保费的,只需填报《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同时附《判决书》、《仲裁书》、《劳动监察改正书》或《稽核意见书》。(网上经办单位可在网上办理人员补缴)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社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