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士与初次介绍识之女士见面时,通常不可握手,仅微笑点头即可。
2、男士对女士不可先行伸手请握,须等女士先伸手,再与之相握。惟男士年长或地位崇高者,不在此限。如两人系极熟识者,亦可同时伸手,相握示礼。
3、女士彼此相见,应由年长者或已嫁者,先伸手相握。女士对于知交,至亲及女主人所介绍之男士亦宜行握手礼。
4、对于位高的或长者,不可先出手请握。如位高或长者先行伸手,应即与之相握,相握时,部下或幼者之手只能轻握,不可摇动。
5、主人对客人有先伸手相握之义务,在会客时,主人要对客人有先伸手,表示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