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公安部[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其祖籍,即其祖父的长期居住地。这是什么意思?比如:你爸爸从老家河北来天津工作。然后,他一直住在天津。后来他认识了你妈妈,结婚生了你。然后在填籍贯的时候要写下你父亲的老家,也就是你爷爷长期居住的河北,而不是天津。同样,你的孩子出生时,他的籍贯应该是他爷爷长期居住的天津,而不是河北。
2、比如考生张吴骆呦剞伟,之前户口在河南,出生在浙江,祖籍(曾祖父及以上)是江西。他在河南参加高考,考上了南京的一所大学。自从去了南京读书,户口就搬到了学校。如何填写她的籍贯和户籍?那么,他的籍贯(祖籍或原籍贯)应该与他祖父出生时的居住的(户口所在的)一致。户籍所在的是指户籍簿上登记的的址,一般是指出生时进行户籍登记的的点,通常是户籍簿上的户籍所在的。但由于搬迁、上学、工作等原因,我们的户籍会转移到单位、学校等。这个时候户籍所在的也相应的发生了变化。所以张伟现在的情况是籍贯江西,户籍所在的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