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五一假期只放假一天,即5月1日当天。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扩展资料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1月9日,2007年11月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研究小组的方案在人民网、新华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以及新浪、搜狐等网站上予以公布,开展民意调查。
根据公布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五一劳动节加上周末的两天休假,则可以行成3天的中短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