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2、例如:A企业自2010年鹊奁夭肢底筹办开业,筹办期间发生费用55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1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15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2013年1月1日,A企业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2013年当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8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40万元。假设A企业选择一次性摊销筹办费。计算A企业2013年度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A企业的会计核算(1)A企业成立期间发生筹办费借:筹办费——业务招待费 10万元筹办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5万元筹办费——其他 5万元贷:银行存款 30万元(2)2013年度的会计核算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8万元管理费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40万元管理费用——筹办费 30万元贷:银行存款 48万元筹办费 30万元2、2013年度的纳税处理(1)业务招待费的纳税处理2013年准予扣除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的限额为10×60%=6(万元)。2013年准予扣除生产经营期业务招待费的限额为8×60%=4.8(万元),与销售收入1000万元×5‰=5(万元)相比,根据孰低原则,确认准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8万元。2013年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合计为6+4.8=10.8(万元)。2013年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额为10+8-10.8=7.2(万元)。(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纳税处理2013年准予扣除筹办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5万元。2013年准予扣除生产经营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限额为1000×15%=150(万元),与实际发生额40万元相比,根据孰低原则,确认准许扣除的费用为40万元。2013年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为15+40=55(万元)。2013年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额为0。3、A企业2013年纳税申报(1)申报业务招待费附表三《纳税调整明细表》第26行“业务招待费支出”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18万元;第2列“税收金额”10.8万元;第3列“调增金额”7.2万元;第4列“调减金额”0。(2)申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行“本年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填写55万元;第3行“本年度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55万元;第4行“本年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销售(营业)收入”1000万元;第5行“税收规定的扣除率”15%;第6行“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150万元;第7行“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纳税调整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