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档案馆消防的特点(一) 具有不可再生性。档案库房保存的是具有重要价值的各种资料,如:珍贵图书、收发电文、人事材料、会议文件、出版物原稿、财会簿册、音像资料、光盘、图纸、文书等,都属于价值密度较高的保护对象,都是损坏后不能再生的。(二) 可燃等级高。绝大多数档案资料都是可燃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大火会因纸张等易燃物而迅速蔓延。施救困难。现在的档案基本上都是采用铁皮柜或密集架来对档案资料进行分装,这样有利于防火,但是密集堆放,又造成了消防通道不畅,因此火灾扑救十分困难。另外,现在的档案馆一般库大门少,窗小量少,单就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来说是比较不利的。(三) 损失大。由于纸张具有易燃的特性,一般灭火剂很难彻底扑灭,极易造成因灭火时间过长而导致档案资料严重受损。
2、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灭火原理及适用范围(一) 汽化吸热作用。由于细水雾的水滴相对表面积为一般水滴面积的 1 700 倍,遇热后迅速汽化、蒸发,当火焰温度下降到维持其燃烧的临界值以下时,从燃烧物表面或火灾区域吸收大量的热量,火焰就熄灭了。(二) 缺氧作用。细水雾具有稀释可燃性蒸气、降低氧气浓度的特点。细水雾喷入火场后蒸发形成蒸汽,体积急剧膨胀,水汽化后形成的水蒸气将燃烧区域整体包围和覆盖,阻止新鲜空气进入燃烧区,大幅度地降低了燃烧区的氧气浓度,使燃烧明火因缺氧而中断。阻隔热辐射作用。细水雾蒸发形成的水汽迅速将笼罩燃烧物、火焰和烟羽,具有阻隔热辐射能力,能够有效控制热辐射引燃着火点周围的易燃物品,达到控制火场范围的效果。(三) 附加冷却作用。颗粒大冲量大的雾滴在高压作用下会附着到燃烧物表面,从而使燃烧物得到浸润,虽然不能完全穿透部分已经燃烧碳化的着火体表面,但仍然可以阻止易燃物体进一步产生挥发可燃气体,达到防止火灾蔓延和复燃的目的。图书馆、图书库、图纸库、档案库、重要资料库等场所属于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保护的场所。由于具备先进的灭火机理,高压细水雾消防产品具有良好的电绝缘性和广泛的适用性,其使用尤其适合针对档案库房的其他设施和电气设备的保护。
3、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建议(一) 高压细水雾豹肉钕舞设计应尽可能根据防灾对象的防火性能目标、火灾类型和防护区的使用性质和几何尺寸及环境条围泠惶底件合理划分消防分区,力求减小高压泵组及贮配水设备规模以减少造价和能耗。当改变建、构筑物的用途或物品存放位置、堆存高度会影响到系统可靠运行时,应对系统进行核查或重新设计。(二)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是一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自动灭火系统,对水质要求很高,当档案馆处于市政管网末端、二次加压管网、水质总硬度较高时,消防水源应慎重考虑是否直接接管,必要时建议加装反渗透设备以确保水质。(三) 系统贮配水容器、管道、加压设备等工艺设计和安装施工时应注意不要造成系统二次污染,以免影响喷头喷雾效果或堵塞喷头。(四) 高压细水雾全空间灭火系统不同于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当档案馆采用密集架时,架与架的间隙不宜小于 20cm。密集架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切密集架的开启与消防有联动装置时架与架之间可不留间隙,建议火灾确认后细水喷雾工作前,密集架即自动离开 1.0m 以上,以确保高压细水雾的灭火要求。(五) 高压细水雾设备(包括喷头和管道)距离通电器件最小距离。应考虑海拔高度的影响,建议海拔在 1 000 米以上每增加 1 000m,间距增加 1%。(六) 对水渍损失要求特别严格或水灭火后可能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档案库房或相关办公场所。如:存放书画、古籍等高级纸质档案(如宣纸等)的珍藏库及其他易受水损失的珍藏库,化学药品等的存放室等。不易采用高压细水雾系统进行保护。
4、参考文献[1]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2013.[2]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DA/T45-2009.[3]细水雾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T26785-2011.[4]NFPA 750-2006 Standard on Water Mist Fire Protection Systems 美国国家消防协会细水雾灭火系统标准.[5]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在档案库的灭火试验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7,26(5):534-538.[6]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用于档案馆库房[J].中国给水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