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减刑条件:由监狱公布减刑的条件。
2、确定名单:服刑人员书面提出申请并写出认罪悔罪书,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减刑人员名单,并在分监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监区,监区办公会研究确定名单,在监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刑罚执行科。
3、进行评审:刑罚执行科对案卷初审,不符合条件退回。符合条件的在监狱公示七天后,由监狱减刑假释委员会进行评审。
4、上报法院进行裁定:罚金、民事赔偿、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没有履行的,非法所得未收缴的,一般不予以减刑。
时间:2024-10-19 09:32:56
1、减刑条件:由监狱公布减刑的条件。
2、确定名单:服刑人员书面提出申请并写出认罪悔罪书,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减刑人员名单,并在分监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监区,监区办公会研究确定名单,在监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刑罚执行科。
3、进行评审:刑罚执行科对案卷初审,不符合条件退回。符合条件的在监狱公示七天后,由监狱减刑假释委员会进行评审。
4、上报法院进行裁定:罚金、民事赔偿、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没有履行的,非法所得未收缴的,一般不予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