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残疾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年龄在16至59周岁之间的崽绯豳陌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残疾人证、监护人身份证、2寸彩照1张、低保证或贫困证明。
2、 第二,村(社区)负责人帮助并填写《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资助申请审批表》,加盖公章后上报至乡镇(街道)残联。
3、 第三,乡镇(街道)残联对收到的《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资助申请审批表》初审通过后加盖公章,上报至县(区)残联。
4、 第四,县(区)残联对申请人填写的《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资助申请审批表》复审合格后加盖公章,并通过专用系统进行实名制录入。
5、 第五,根据实名制录入的信息,省、市、县(区)财政逐级下拨专项资金,由县(区)残联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