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起诉前的风险提示告知。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书时,会收到法院的风险提示告知书,告诉原告在不履行相蔡龇呶挞关义务或者受制于客观条件,将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提示。一般采取当面告知的方式,由原告签字确认。
2、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为维护民事案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护其正常享受合法权益,民事案件受案过程中,需要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般采用制式文书的形式,交给当事人阅读,然后在送达文书上签字确认。
3、调解的权利义务告知。很多不需要诉讼解决的民事纠纷,都可以由基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在调解的前,一样需要告知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将调解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法律风险提示。
4、被告权利义务的告知。被告也是法律保护的对象,他们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也需要维护。告知书的内容恽但炎杰和当事人基本一致,所不同的是在送达时间上,对被告的告知一般是在受案告知、开庭通知等文书送达过程中,一并告知。
5、执行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告知。在申请人申请执行之时,也会进行与执行工作相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程序和前面一样,所不同的是事关执行内容。
6、执行风险提示告知。与诉讼一样,在执行开始的时候,法院也会将在执行中可能出现的不利结果,告知执行申请人。由申请人签字确认之后,法院留存于卷宗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