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28年6月起,南京国民政府大力宣传要摆脱不平等条约的束缚,并发起一场同列强“改订新约”的运动。这一运动主要集中于关税自主和废除领事裁判权两项。
南京国民政府“改定新约运动”,恢复了我国长期丧失的主权,减少了一些帝国主义在我国长期享有的特权,否认了领事裁判权的合法性,增加了国家关税的收入,在客观上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利益,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又很不彻底,其有关废除领事裁判权的规定,实质是一纸空文。
扩展资料
“改定新约运动”的后果:
美国为争得在华的外交优势,首先同中国缔结关税关系的条约。其它各国相继仿效美国,与中国签订了类似的新约。列强用条约的形式,表面上承认中国在关税上有对等的权利,但实际上由于中国经济落后,并不能从列强那里取得对等的利益。
至于废除领事裁判权的交涉,由于列强借故拖延,双方迟迟不能签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改订新约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