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1月9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边境地区基层机关(单位)人员需求实际,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达到磺拎噱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确定参瑕铆幌约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拟进入面试人员在网上统一公示。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需缩减或合并招录计划。缩减或合并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时提供的照片及相关信息,核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它与职位资格条件相关的佐证材料。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兵役登记证》原件或由县级兵役机关出具的兵役登记证明。在职的报考人员,必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学历需要认证的,应提供学历认证证明。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提供规定材料,积极配合现场资格确认工作。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面试、体检和考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与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市(地)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严格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由招录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