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举行时间2018年福建省公务员面试时间为 6月15日-6月20日,按照招录机关的隶属关系,省直机关(含省垂直管理系统)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面试在福州举行,各设区市级及以下招录机关的面试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举行。考生可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或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网站,及时查询面试有关信息。
2、面试考查形式从近几年福建省公务员面试情况来看,福建省公务员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在2017年福建省省直单位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相关职务仍然继续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但2015-2016年福建省省直部分部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形式,因此,考生在着重备考结构化面试形式的同时,也要注意对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的准备。
3、面试作答方式2017年福建省公务员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试题,每天两套题,上午、下午各一套,每套有 4道题目,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考场提供题本和纸笔,考生可将答题思路简单地写在草稿纸上,但不得在面试试题纸上作任何标志;所有题目一起思考、一起回答,思考总时间为5分钟、总答题时间为15分钟,思考时间剩余30秒时有语音提醒,答题时间剩余2分钟时有语音提醒。考官7人,其中:主考官1名,公共考官6名,所有考官均于面试当天当场抽签确定面试考场。作答完毕,面试考官进行评分,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知晓成绩后签字确认,立即退场并带走自己的物品。
4、面试人员确定《福建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进入面试的考生从笔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产生,按照职位招考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无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加考专业科目的职位面试前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另行公告。
5、考试总成绩计算未加考专业科目的职位,其考试总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和面试成绩芋黹抵榀各占50%的比例计算。即,A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50%+面试成绩×50%;B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面试成绩×50%。加考专业科目的,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1)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加考《公安基础知识》职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50%;(2)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口试×25%+面试成绩×25%。以上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若为A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
6、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机关、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或专门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可以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报考者,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报考单位所在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以进一步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因少数民族报考者加分而引起的排名和进入面试人选变化的,届时将在考录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