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利益的分化导致法的产生.
2、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决定这法的存在和本质在社会发生阶级分化的情况下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个人们一方面必须以国家的形式组织自己的力量,另方面还必须给予由他们的共同利益所决定的意志以国家意志既法律的一般表现形式.
3、利益的发展变化决定着法的发展变化.法对利益的形成实现和发展有能动的反作用
4、法能促进一定利益的形成和发展.
5、法也可以阻碍一定利益的形成和发展
6、法是协调和实现利益的有效手段所以利益问题在法的创制和实现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认识各种利益是法的创制的初始盼内溲铫点在维护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对各种利益作出取舍和协调是作好法的创制工作的关键利益是法的实现的动力和归宿,法的实现是法所体现和保护的利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