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需要的资料主要是:
一、缴验证件
1、原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买卖杌丰居瘁合同;
3、契税交纳证明;
4、房屋估价报告书;
5、房屋测绘报告;
6、购房人为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本和户籍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监护人不是父母的,须提交监护公证书。
7、交易双方手章、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1、委托人、受委托人均为个人,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委托具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
可按以下收费标准计算:
1、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套(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595号)。
2、转让手续费:住宅6元/平方米、非住宅房价的1%、房改房首次交易3元/平方米(安计物价〔2002〕192号)(买卖双方共同负担)。
3、房产证工本费:一本以上每增加一本10元(安计物价〔2002〕238号)。
4、评估费:房地产价格总额的5‰
5房产测量费:住宅房:0.6元/平方米(国测财字[2002]3号)
非成套住宅:1.36元/平方米
1、财政局收取的契税按房产评估价的1%计算(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
2、地税局收取的营业税等费用可向地税局咨询。
扩展资料:
委托证明
1、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记载的委托事项、权限应明确;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可不再核对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登记,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被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未成年人)、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法律文件;
3、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由监护人出具的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原件;
4、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的,应当提交有关合同的公证文书原件;
5、登记申请材料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原件;出卖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房屋开发经营企业出卖商品房,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