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十九条”正式发霎霈喊纪布以前,就有消息传闻北京公积金从严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只要名下有房或者有贷款记录,都被判断为要按照购买二套糜卣吨还房执行相关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在“通知”中,对于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认定范围进一步从严。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尽责调查,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确定申请人“三无”才被认定为要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这就意味着,如果要想享受首套房的利率和首付比例,申请人家庭成员的名下不能有房,也不能提取过公积金,不能贷过款。如果一个家庭此前全款买房,并用名下全款购买的房屋提取过公积金,之后即使再将这套房屋出售,也因为有过公积金提取记录,再购房时也要被认定为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