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各单位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集体委托备案协议等副本。
2、在岗职工名册和上年度职工工资台帐。
3、本单位职工户籍、身份证、档案、复印件各一份。
4、单位中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还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5、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招工表、军官转业证等)。
二、审核材料:
1、社会保险科依照政策规定,对存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
2、在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单位《参加养老保险职工花名册》、《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费收支月报表》、《年企业和城镇劳动者缴费基数情况表》及一些附属表格。
三、填写表格和缴费工资基数确定:
1、单位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并加盖公章后,交予社会保险科。
2、单位以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至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之间确定缴费工资基数。单位按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被保险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6%(1999年1月起为6%,以后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为扣缴。缴费工资基数一经确定一年不变。
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社会保险科对单位所填写表格的内容进行逐项严格审核。
2、在表格审核无误后,与单位签定《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保留一份。
3、社会保险科根据单位的缴费工资基数,核查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并通知单位到收费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间:
1、单位必须在每月10-30日前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节假日不顺延。
2、逾期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中断缴费,不予补缴。
扩展资料:
六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实现网上办理
随着六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经办服务系统的成功上线,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人员陆续来到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现场开通网上经办权限绑定业务。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经办服务系统上线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放管服”改革精神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参保群众“少跑路、不跑路”的重要途径。
目前,该系统已开放“基本养老金审核表填报”和“信息查询”功能,可满足改革后新增退休人员待遇重新核定和参保单位查询参保信息的需要,其他各项功能待平台运行稳定后,逐步开放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太平洋保险-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办理养老保险有哪些手续